在法官的一声命令之下,诺大的法庭几十个主要的涉案人员,在法警的陪同下全体起立,等候判决。
被告人明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胡晓宁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
被告人王春海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被告人臧嘉诚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孙博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万元。
被告人张宾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翟文波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被告人刘国峰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