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3章 一审宣判

新黑社会 雁平 1171 字 21小时前

2018年7月1日上午,东山省人民法院依据不公开审理案件的流程,对宋雁平涉黑涉恶团伙所抓捕的所有到案人员进行了庭审。

在长达7个小时的庭审期间,法官公布了关于宋雁平涉黑涉恶团伙到案人员的名单及起诉内容。

根据对涉案人员审理和对他们的口供审查,统计应抓捕的涉案人员有124人,实际到案105人。

其中,主要涉案人员5人,分别是王敏,马小波,王海涛,赵鹏和周伟乐。

因他们五人已经潜逃至国外,现已经向东山省公安厅申请,对这五人发布A级通缉令。

其他主要涉案人员21人,其中重要涉案人员10人,分别是明杰、胡晓宁、孙博、臧嘉诚、王春海、张宾、翟文波、王理前、王君安、曲震东。实际到案18人,其中王理前,王君安,曲震东三人未到案,现已经向东山省公安厅申请发布B级通缉令。

宋雁平涉黑涉恶团伙案件的卷宗44卷,其中包括口供、证据等资料在内,共计785页。

法官宣读对到案人员的起诉内容,经过举证质证,和对案件的审查内容核对后,到案人员没有提出抗议和质疑,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2018年7月15日,东山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宋雁平涉黑涉恶团伙案的到案人员进行了一审宣判:

被告人宋雁平,因意外导致的肝脏持续性衰竭,经东山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科鉴定为三级伤残,故宋雁平本人没有接受审理审判的行为人能力。

经东山省人民检察院提请,东山省人民法院核准,准许对宋雁平本人不提起诉讼。

其余被告人悉数到案,判决如下!

全体起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