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雁之默默回头跟女儿道了歉:“妈错怪你了!”
林早早也不能一直站旁边偷乐,赶紧跟着解释:“哎呀,真是对不起了,这孩子快要能走路了,就喜欢这么蹬腿,而且对越喜欢的人他越爱这样,就是人来疯,姚同志,你可别在意,他就是特~别!喜欢你,对别人他才不会这么热情呢!”
对这个解释,姚悦目瞪口呆,她管这个叫喜欢、叫热情、还特别,就因为这个小胖子他喜欢他热情他特别,差点要她的命了都。
但她已经被踢得窒息缺氧,一瞬间想不出什么话反驳。
王雁之就尬笑道:“呵呵呵,对对对,是到喜欢蹬腿的时候了,这也管不住对吧,没关系,没事,是小悦她太弱不禁风了,呵呵,这个胖小子是老几呀,真来劲!”
“是小老三,三胞胎中最小的那个。”
“哦哦哦,真是孔武有力,有前途有前途,呵呵呵......”
小主,
好,她记下了,以后不选他,太危险了。
见姚悦好一点了,扶着她站了起来,但姚悦感觉胸口还有点痛,就选择蹲着。
今天的目的还没达到呢,王雁之要接着干,对林早早说:“早早啊,这哥仨小脸长得一样,除了小老三个头大点能分辨出来,剩余两个是真一模一样,不知道哪个是大的哪个是小的?”
“纽扣是红色的是老大,黄色的是老二。”林早早回道。
“哦~我明白了,你用颜色来区分他们。”王雁之说着话,两只眼睛在哥俩身上来回对比,当然不是对比样子,是比对他们的脾性。
只见老大一手抓着拨浪鼓一手抓着大翠的胳膊站着,睁着大眼歪着头看她,不带笑,似乎还有点严肃,那神态像极了印象中他们的爸爸。
老二是坐着的,双手抱着个啃了两口的苹果,嘟着殷红的小嘴就安安静静地坐着,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给人的感觉是很乖巧很听话的样子。
任谁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