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着走着就散了。
进了茶馆,我订了一间包厢,再给了孙小波一个电话。
她说:“你退掉,我早就订好了。205,你去就行。”
我跟服务员说明情况,她笑道:“没关系。”
一位小姐领我款款上楼,到了205,把门推开,说:“请进,请问喝什么茶?”
“好像有一种本地细茶,叫【四水云雾茶】,是吧?”
“有。您坐,是要服务员来煮还是自己?”
“自己煮。”
话音刚落,孙小波就进来了。
她笑道:“你还比我早到啊。”
我说:“应该的,我请局长喝茶。”
她说:“不行不行,是我请你。你这么关心我们文化工作,为文博馆解决资金。肯定是我请你。”
我笑道:“好好好。”
其实,我跟其他单位领导见面,都是别人买单,原因很简单——别人可以签单,我签不了。因为不是单位领导。
自己掏钱,开张发票回去,说不能报销吗?可以。
但这里涉及到一个机关怪论。
离开四水,书记离开四水到外地,要请别人喝茶,我拿发票去财务室发账,很正常。
书记在四水,不存在到茶馆喝茶。就算万一有这种情况,也不存在要我结账。
同理,我也一样,我在四水喝茶,如果是单位请我,也不要我结账。除非是我请亲戚朋友,那就算是私人请客。
所以,就算我喝过茶,也是自己掏腰包。
给领导当秘书,就要特别注意这些小事。
两人坐下,孙局长煮茶。
话题不能太直接,我们先聊些闲话,打开话题后,我说:“波姐,你分管文艺,我替你出个主意。”
她笑道:“搞了这么久,调动一下?”
我摇摇头:“调动一下,不是不可能,但换个地方,要是不升一级就没有意义。我这个主意是你先搞出点成绩来。”
她叹息道:“文化局能搞出什么成绩?”
我向他献计:“文化局本来就是唱唱跳跳,难以出成绩。但是,你搞得好,在有些方面也可以一鸣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