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跟陈用极皆为浙江绍兴府之人,无非是前者比后者年长一些而已。
在刘宗周逝世之后,得到真传的黄宗羲便陡然成为了北派儒学大师。
与尊师不同,得到昊菁皇帝耳濡目染的黄宗羲更推崇用武力来教化蛮夷!
起初,如此倡议遭到了江南士林的口诛笔伐,对黄宗羲的言辞抨击极其猛烈。
直至江南地区遭到了西班牙军队的洗劫,还出现了大量投敌的士子。
这些人还辩称自己的行为是有情可原,迫于无奈,乃是情非得已。
然后在其言辞登报之后,便成了贻笑大方的解释了……
翻译过来就是——我投降我有理!
你说我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我如何行事,我都是正义!
你敢说我,你就是邪恶!
我的规定就是天理,你敢违背,你就应该被天诛地灭!
这种臭不要脸的狡辩,连被号称为“狗贼”的彭宾听到都会相形见愧。
侯方域、周茂源、宋征璧等人,当年都是理直气壮地投靠他们的西班牙主人的。
而后随着“霸权舰队”的惨败,他们这些人又重新被郑芝龙给俘获了。
镇海公自然留着这些败类没用,上交给朝廷还可以能折算战功。
等崇祯皇帝将这批烫手的山芋当作礼物送给某孝子,这些狗汉奸的下场就显而易见了。
无须被凌迟,让他们失去在百姓面前有露脸的机会,送到漠南金矿挖矿挖到死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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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还有人为这上千狗腿子士子鸣冤,说是被西夷胁迫所致。
等崇祯将这些鸣冤的也给抓起来送到北都,江南一带便鸦雀无声了。
陆陆续续,送到北都的狗汉奸以及家眷总和高达万人以上。
对某新皇来说,不管这帮人学历如何,到了矿上,就好好干吧!
干不好,刻意偷懒的话,那就让监工们用鞭子好好刺激一下这帮人好了……
必须要让他们明白一点,挖矿不分学历和职务!
像前秘鲁总督古兹曼,以及一群手下,由于他们的国王过于吝啬,不愿意缴纳赎金,便在漠南挖了十年的矿!
其中的一部分人的确活到了被放生的时候,等他们好不容易回到本土,又赶上了郑成功所部联合法军南北对进……
若是能死里逃生,跟着卡洛斯二世跑到美洲去的话,再遭到法军、张献忠所部,甚至印第安部落武装的进攻,那就更刺激了。
某新皇认为,这样的人生才堪称精彩呢!
背叛大明的书生,那真是连狗都不如!
榨干这群人之后,便可以在附近烧成灰了。
根本不需要浪费土地来掩埋,被风一吹,便灰飞烟灭了。
在北廷这边,非极特殊案件,一般不采用磔示这样的极刑。
一般都是用挖矿的判罚来解决问题,按照量刑,分为挖矿半个月、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终生!
十个等级,从低到高,无比刺激。
能让犯人们去了之后就想着洗心革面,从新做人!
某新皇可以给任何表现良好的犯人从新做人的机会,只不过从新做人的地点在北美!
这些人留在大明本土都是巨大的隐患,故而送得越远越好,有生之年都别想回来。
张某人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