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卑王和乌桓王一样,年轻时还是个草原勇士,但当大王久了,便日渐肥胖。
他身上肥肉抖了抖,吃惊道。
“全部兵力?可这样一来,王庭不就空虚了吗?”
鲜卑的兵力有六万,其中精锐四万,都是骑兵。
剩余两万则是步兵,基本不怎么打仗,负责后勤之类的工作。
鲜卑当户想了想,改口道。
“就算不全部出动,四万主力也一定要出击!”
“大王,这支燕军足有三万人,是一股大力量啊,绝对是燕人的主力!”
“契丹兄弟来援助我们的军队,也起码在两万到三万之间,与燕人打个平手。”
“如果我们出动四万精锐,兵力优势就是燕军的两倍,一定能将三万燕军杀个干净!”
“到时候,我们人多,燕人身上的铠甲武器也能分到更多,然后咱们自己留一部分,剩余的卖给赵国,赚大了!”
闻言,鲜卑王眼前一亮!
三万燕军,也就意味着三万套武器铠甲。
虽然普通燕军士兵的铠甲非常简陋,只是两块铜板一前一后,夹住前胸后背,但这也是军器。
就算破损了,也能当做废铜卖给赵国,是一笔不小的资产。
如果还能俘虏一部分燕人,当做奴隶,又是一大批免费劳动力,创造的价值不可估量。
鲜卑王心中贪婪,又忍不住担心道。
“四万精锐齐出,要是燕人偷袭王庭怎么办?”
闻言,鲜卑当户哈哈大笑道。
“大王,你想多了,之前抓到过燕人俘虏,他说燕军如今是那个叫姬安的毛头小子指挥。”
“就算这小子生擒可汗,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但据说才十七岁,毛都没长齐呢!”
“咱们消灭三万燕军,最多也就一晚上的时间,恐怕消息都没传到姬安小子的耳朵里,他哪能派人偷袭?”
“再说了,燕军大营与王庭距离百里,他们想偷袭也来不及啊!”
闻言,鲜卑王思索着点了点头。
的确是这个道理,王庭几乎在战场的角落处,燕军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短时间偷袭过来。
“好,那就四万精锐!”
鲜卑当户大喜!
这些天被周昌一路穷追猛打,他早就憋了一肚子火。
偏偏契丹不出兵,大王也不愿意跟燕人打,所以火气没处发泄。
现在好不容易逮到机会,四万精锐齐出,与契丹兄弟前后夹击。
一定能杀个痛快!
鲜卑当户狞笑着离开,整个鲜卑王庭也骚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