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尚书王国光、张学颜的奏疏,详细的论述了营庄法这类集体农庄为何会失败的原因。
历史上类似的集体农庄有很多,比如汉朝时候的屯田制。
屯田,就是利用军兵和征召无地流民进行集体生产,最早是汉武帝在西域屯田,后来曹操在许昌屯田,强兵足食,设立屯田官。
一直到曹魏末年,三马同槽司马炎宣布废除屯田,罢免了所有屯田官。
汉屯田、唐折冲府、大明军屯卫所,都是类似征召无地农户进行集体生产,但最终的结果,都无法稳定下来。
户部对历代对农业集体化的尝试做了总结,最后得到的答案是,农业集体化生产是一种必然,农业集体化生产解体,也是一种必然。
家庭式农业经营,无法承担垦荒、库坝营造、灌溉水利、道路桥梁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巨大劳动力投资,所以农业集体生产,就变成了一种必然。
这是抱团取暖,只有紧密的团结在一起,才能把这些活儿干完。
比如现在的绥远、辽东,都有不同程度的农业集体化生产的特征。
等大规模的基础建设不断完成时,集体生产就陷入了五间大瓦房的窘境,五间大瓦房已经盖好了,就到了分配利益的时候,你想住上房,我也不想住偏房。
这个时候,围绕着分配的矛盾就不断的出现。
一如三位民魁担心的那样,一些不事生产整日里游手好闲,最喜欢拉帮结派的懒汉地痞,就会纠集在一起,侵吞公共利益,不干活还要吃饭,不仅要吃,还要仗着小团伙的无法无天和凶狠,多吃多拿多占。
分配不公的问题会随着时间越来越严重,最终农业集中生产,不可避免会变成屯田官、折冲府府兵、军屯卫所校尉的自留地。
从洪武年间起,除了边方之外,大明军屯卫所制度,就已经开始崩坏了,只有在边方,仍然有极强的军事威胁和军事任务,这种农业集体生产制度才会稳定运行。
小农这个群体,本身不支持集体生产,因为大多数的小农最大的心愿是耕者有其田,而集体生产,可能会损害他们的利益。
毕竟这些公共基础设施修建需要一大笔钱粮,日常维护也要一大笔钱粮,而这些支出,需要从营庄的收入中去支出。
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有着自己天然的局限性,产出有限、增长有限而且非常缓慢,没有足够的增量拿去分配,终究是螺狮壳里做道场,万般辛苦一场空。
户部认为,营庄法和过去探索、尝试的农业集中生产一样,解体是一种必然。
大明在海外的种植园不一样,这些种植园,也是一种农业集中生产,但奴隶制为主的种植园,根本不需要过多考虑向下分配,没有围绕着分配出现的各种矛盾,自然可以兴旺。
对于百姓密切关心的懒汉地痞的问题,户部给出的意见是送到元绪群岛去垦荒。
懒汉地痞之所以能懒、能游手好闲,是他们有懒的环境,可以靠着拉帮结伙欺压良善之辈。
到了元绪群岛这种开拓之地,想懒也懒不下去,在开拓之地,拉帮结伙有利于开拓之地的稳定。
诚然,无法根治问题,但是可以缓解矛盾,只需要下手整治一部分,杀鸡儆猴,剩下的就会安稳下来。
就从宁都、瑞金、宁化三县开始,既然闹起来了,这些地方就是朝廷最容易把手伸进去的地方,也是伸手的最佳时机。
王国光提醒陛下,即便是折中过的营庄法,在推行之中依旧会遇到阻力,江西遍地都是书院,这些门生故吏们,会闹出什么动静来,可想而知。
必要的时候,朝廷应该动用一些非常规的手段,来保证政令的推行。
而刑部削减乡绅司法特权的手段则酷烈的多。
刑部直接一体削减了所有秀才、举人的司法、税赋特权,甚至还给出了更加严格的约束,要求乡贤缙绅遵守大明律,违背大明律的乡贤缙绅,则罪加三等。
加重处罚的目的,就是有针对性的消灭乡绅阶级。
刑部这么做的理由有两个,一个是矫枉必过正,如果不过正,则无法矫枉;
另外一个理由是,要用工匠阶级部分代替乡绅阶级,成为地方的统治阶级。
王崇古本身就是工党,他意识到工匠这个阶级从方方面面都可以取代旧乡贤缙绅阶级,尤其是工匠三级学堂的出现。
三月份,官厂放归依亲了一批匠人,这些匠人回乡之后,在乡村修了造纸、砖窑、煤窑、铁匠铺、缫丝坊、麻坊、养鸡场、圈舍等等。
而且十里八乡的匠人还会定期赶大集,互相见见面,聊聊情况,你那有砖,我这有瓦,就可以互相补强。
新的乡村经济正在稳步形成。
匠人们可以带着乡民们一起营造乡村工坊。
延庆州清水河畔的柳沟营,甚至出现了一个铸铁厂,有匠人二十余名,专门为官厂生产各种铸铁件,算是带着柳沟营有了营生。
而这个铸铁厂为了运送这些配件,选择了修路,本身柳沟营离驰道就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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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驰道为主动脉,官道驿路为分动脉,乡村道路为毛细血管的新型大明经济,正在有驰道的地方形成。
王崇古为了工党的利益,下手是真的狠。
“下章内阁详细议论,先生未曾贴浮票。”朱翊钧看着面前王崇古的奏疏,选择了发内阁再议。
王崇古这本奏疏没有内阁浮票,也就是说王崇古是违背了奏疏呈送的流程,自己上奏的。
显然,王崇古没有获得内阁的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