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琴酒拖着饥渴的伤体,一口气小跑了几里地,这才钻进一个公园,跌坐在靠椅上休息喘息。
等气息平稳后,他给伏特加打了个电话,报了当前地址,“速来!对了,顺便买些早点!”
挂断电话后,他默默的望天,不知道在想什么。良久,他忽然伸手摸向一个衣兜,缓缓的从中掏出一大团银发。
没错,这就是昨晚被割的长发,他并没有遗弃!
看着手上褶皱打结、粘尘带灰、凌乱不堪的银发,琴酒的内心久久不能平息。
他为什么会留着一头显眼的长发?在非法组织工作的人都知道,在外行动时,是不能太高调的,像一个男的留着一头齐腰银发的,想不引人注意都不行!但偏偏琴酒就留了,还堂而皇之的在公众场合出没,甚至还去游乐园坐过山车,当着警方的一脸杀手的表情!
难道琴酒脑子有问题?
不,恰恰相反,这是他极度自信的体现!
别人敢干的,他敢;别人不敢干的,他还敢!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就是琴酒的傲气,换成伏特加、科恩之流,敢吗?
当然,也跟最初他接触的流行文化和他的发量天赋有关。
在种种因素促使下,他养了一头齐腰长发,付出了无数的心?,花了不知道多少薪水,这才有了傲视组织上下的外形,像宾加这种人想模仿都模仿不了,只能整一些恶心的头型。
可现在,多年的心?被毁于一旦,他现在的心情就好比贷款买期房,却得知开发商跑路的房主,那心情崩坏的一批。
“伏……是赤井秀一!都是因为赤井秀一!我一定要宰了他!不,这样太便宜他了,我记得他也有一头骚气的长发……下次,我一定要先毁了他的头发!毁发之仇,不共戴天,赤井秀一,我也要你体会我的痛苦……”
当伏特加赶到时,就看到拿着一把银发,仰天发癫的大哥,这吓得他以为被子弹击中,还能感染狂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