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静眼眶一红,对胖子的怨恨如滔滔江水一般,全倒了出来。
“好了,好了。”
“要没有你的献身,胖子能上咱们的船吗?”
“他可是把你当女神哦。”
“你就当是他条狗,别跟他一般计较得了。”
邬行风手探进胡静的胸口,把玩了起来。
“你啥意思,你骂我跟狗好呗,是不是嫌弃我了?”胡静没好气的撇了撇嘴道。
邬行风还真没嫌弃她,胡静跟这岛上的男人好过的多了,这女人是天生的贱,明面上是跟兀逊好,暗地里只要活儿好的,哪怕是一号馆的,她都能接受。
邬行风对这么个万人骑,大家都是各取所需罢了。
“别生气,你不是说胖子满足不了你吗?今儿我就喂饱你,咱们大战他娘的三百回合。”
邬行风摸出一颗持久丹药就着酒水吞服了下去,抱起胡静直奔大床,自然是少不了一番真刀真枪。
……
孙韶意气风发的走进了二号馆。
他从未像现在这一刻如此自信,如此的膨胀,从入岛的第一天起,他跟郝学习就是沙虎等人鄙视的对象,高兴了是兄弟,不高兴了照着后脑勺就是打,他永远都只能是那些人的笑料。
就连迎春楼的姑娘都看不起他,一个个把他当垃圾,当废物。
他永远都只能卑微的躲在他们的后面,像一个懦夫一样,任由人牵着鼻子走。
然而现在呢?
他的女朋友是女儿国第一美人胡静,堂堂一号馆,比黑珍珠还牛逼的存在,他的兄弟是女儿国人人羡慕的邬行风。
过了明天,灾日一散,他又将成为女儿国高高在上的大总管,再也不用看人脸色,那些鄙夷过他的,嘲笑过的他的女卫、迎春楼里的贱女人们,甚至女王都得卑躬屈膝的讨好他。
最重要的是,那高高在上的女王也能弄到榻上任由享乐。
他感觉自己的人生自从认识了胡静、邬行风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是如此的美好,之前的二十年像是白活了。
松涛正在房间内打坐,他原本可以在今天早上离开的。
但他想了想还是决定留下来,一是见证秦侯登顶的荣耀,再者作为仅次于兀逊的斗王,对付缪正他自认没戏,关键时候多少可以牵制老鬼,给秦羿腾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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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原因,不舍!
没错,他已经活了七十多岁,在女儿国的岁月有苦有甜,早已经习惯了这里的土壤、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