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敌羞吾去脱他衣

盛唐挽歌 携剑远行 2643 字 10天前

书房的桌案前,郑叔清揉了揉自己酸胀的太阳穴。烛光下摆着的这封信,他看了,好像又没看明白。倒不是说信里面交代的措施不知道怎么做,而是郑叔清没搞明白这么做意义何在。

靠这些套路榨油,也榨不出多少油水啊!

短时间内或许可以捞一大笔钱,但长期来看,这种“竭泽而渔”的办法,也无法承担陇右军费的缺口啊。

“也只能这样了。”

郑叔清长叹一声将信收好,打算明天去找殿中侍御史颜真卿谈一谈。老郑虽然要当这个什么院的院长,但实际上他也知道自己眼高手低,并无实际执行的能力,不依靠其他帮衬是不行的。

硬着头皮上,只会把事情搞砸。

而颜真卿就不同了,他本身就在担任殿中侍御史,对于纠察这一类的细活,很是拿手。对方最大的问题,恐怕就是性格有些不讨喜,不太会跟圣人打交道。

虽然郑叔清跟颜真卿不熟,但处理这些公事也不需要很熟啊!若是这个鉴查院办不好,最后打了圣人的脸,颜真卿不是一样会倒大霉么?

郑叔清很有自信,如果只是处理方重勇这封信上所说的“鸡毛蒜皮”小事,那么颜真卿一定不会拒绝的。

第二天,郑叔清亲自上门找颜真卿商议鉴查院的相关事宜,他原本以为颜真卿会犹豫,没想到对方居然欣然允诺,还摩拳擦掌一般的与他谋划起执行的细则来,参与的兴趣很大。

颜真卿一直都想劝天子干正事。现在要把这些罚款充陇右军费,这样的事情,他当然不会拒绝。

三天之后,朝廷正式下旨建立鉴查院,专门纠察官员不法,以及皇亲权贵子弟的作风问题。并将御史台中的殿中侍御史都拨给鉴查院办事,算是剥离了御史台的一部分职能。

按朝廷的说法,鉴查院不是司法机构,也无须遵循大唐刑律,这只是一个专门针对特定人群的“纪律部门”。

换言之,如果被鉴查院纠察出来的官员真的违法了,那么刑部或者大理寺该怎么判还是要怎么判,鉴查院的处罚并不影响他们的判罚。

而鉴查院只会剥夺官员的官身,并不能把犯事官员怎么样。

简单说就是:天子认为你不适合当官了,让你回家种田去,与国家法度无关。

同样的道理,如果纠察出权贵子弟作风不正,横行无忌,有辱门楣的话,鉴查院则会将其禀告天子,请天子下旨褫夺爵位。

同样也无权按律法审判这些人,更不能用刑罚。

而这些犯事了的权贵子弟要怎么处罚,依旧是由大理寺与宗正寺之流的衙门负责,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影响这些衙门的权力运作。

那么,如果那些被查出来的官员和权贵子弟突然良心发现,“悔过自新”了怎么办呢?

所谓上天有好生之德,连老天都不会逼死人,天子又怎么会把人往死里逼呢!当然不会查出来问题就直接剥夺官职啊!

对于那些“迷途知返”的官员和权贵子弟,这件事的解决之道就只有三个字:

得加钱!

说具体点,就是以绢帛赎罪,罚多少有一套明确而详细的规则。

原则上说,就是官越大,爵位越大,越是权贵家的嫡系子弟,所犯的事情越大,那么需要赎罪的钱就越多。

诏书颁布之后,引起轩然大波,朝野上下群情激奋又暗流涌动,但始终都无人敢牵头闹事。

至于原因嘛,那当然是因为鉴查院已经成立了啊!朝廷都已经下旨了,这个机构已经开始运转了!

这时候谁闹事,谁就会第一波被干掉!谁会那么傻,往枪口上撞啊!

没人出来闹场子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现在大唐的律法已经十分完备,长安官场很多官员都认为区区鉴查院,怎么可能闹出事情来!

他们平日里也就是在平康坊狎个妓,在自家衙门摸个鱼,喝个小酒而已,不可能连这点事情都管吧?

要是真管得那么宽,那长安数万大小官吏,估计用不了多久,一大半都要被罢官。

这种离谱的事情,想想也不可能吧!

然而很快,这些人就发现他们实在是太年轻,想得太天真了。

……

就在鉴查院成立的第二天,就发生了一件“不起眼”的大事!

当中枢官员们进入皇城内的各部衙门办公以后,皇城所有城门落锁,不许任何人进出!鉴查院开始纠察中枢百官风纪!

位于门下省衙门旁边的议政堂内,左相李适之,右相李林甫正在办公,桌案正好是面对面。

二人虽然同为李唐宗室,但他们的关系却很一般,确切的说,李林甫当宰相前都没跟李适之说过话!自然也谈不上什么私交。

当然了,李适之并无过人才干,也没有被李隆基视作心腹股肱,所以李林甫也没太把他当回事。只要不妨碍自己办公,李林甫就当没这个人存在。

今日,李林甫正在议政堂内琢磨南方地税改革的问题,简单说,就是更好更快的从远离长安的富庶地区捞钱!再通过运河送到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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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重勇前世很多政治小白,都认为横征暴敛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只要是个昏君暴君都会玩。

其实不然,这是一件非常有技术含量的事情,历史上玩得好的君王并不多见。

古今中外,无论是不是封建时代,都有很多不懂这项高深技术的统治者。经常弄得民不聊生的同时,自己也没能捞到多少钱。至少是个人所得与弄出来的动静完全不成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