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彻尔虽然不说有什么人格魅力,也可以说是人厌狗嫌。
如果说雷恩的狂犬病是逻辑思维上的,是玩烂梗玩的,玩原神玩的。
那么阿彻尔就是原汁原味,绝不添加任何防腐剂,原汤化原食的西大陆本土脑残,集情绪化、易怒、不会看场合、头铁、爱装逼,所有短板于一身。
而且最令人愤怒的是,这货的颜值并不低,西大陆标准审美下的型男,大约就是好莱坞六十年代西部电影里的硬汉外乡人,面目刚毅,眼神忧郁,一言不合就要故作深邃,烟酒都来。
“我改了主意,就不去了。”
芬看到阿彻尔要同行,瞬间没了兴致,本来打算去城里采购一点施术所需的素材,不过刚才总觉得如芒背刺,好像忘了什么。
他的目光瞟着莫里森那边,这半张脸毁容的人绝对是船上战力最高的人之一,兴许可以把之一去掉,是威胁性最大的人,并且也不知道真正的上限,从未陷入过什么苦战,至今为止都是秒天秒地,极短时间内解决战斗,如深渊般无法揣测。
例如昨天,钱庄看场子的几个主要人物并不好对付,敢在贝玛公国这么乱的地方押镖,肯定也是狠人,但他那怪异的飞刀威力堪比炮弹,双持匕首如鬼影般恍惚无踪,尤其是那吊诡的两条鞭子,可以说是人形自走绞肉机。
铁血战士一般被称之为小杀哥,莫里森杀几个异形轻轻松松。
顺着芬的目光,李思特也察觉到了他的心思,杀哥是个妙人,无法以常理度之,干了出格的事也不意外,是有可能杀了船上所有人跑路的,芬在船上盯着点,同时给其他人施加点压力,也挺好的。
“爱去不去。”
李思特准备再找一个冤种,就自己一个人路上忍着阿彻尔实在太苦逼了。
“哎,船长说去就一起去,走啊大副,你盯着莫里森干嘛,你们两个有啥事儿么?昨天晚上的事,我全忘了。”
阿彻尔灌了几口酒,不明所以,大清早起来船上氛围不对劲。
李思特一口老血差点吐出来,低情商,你是不是担心莫里森当二五仔杀人跑路。高情商,昨天晚上的事我全忘了。
莫里森此时正在研究一柄火绳枪,听到有人叫自己,机敏的望向了这边。
芬拳头硬了。
“没,走吧,我又改变主意了。”
芬认为李思特说的很对,你不能每时每刻都盯着所有人,自己的确过于紧张。
面面俱到永远不可能,必须要有赌徒心理,赌输了最惨不过死而已,也就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