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无心插柳柳成荫 深情厚谊伤别离

李云朗死猪不怕开水烫,说道:“我好歹也是一个帅小伙,男女有别,你们这样盯着,我都不好意思了。”

鸾菁和鸾幸被他这波骚操作惊得嘴都合不拢,翅膀和双腿都不由得抖了一下。

眼看红鸟就打算喷火,李云朗长叹了一口气,说道:“唉,真是好奇害死大帅哥啊,我的命怎么这么苦?”

那红鸟停了下来,将信将疑地问道:“莫非,你快死了?”

李云朗黯然神伤地点了点头,然后无力地坐到了地上,一脸绝望,双目呆滞直视。鸾鸟姐弟眼泪都快绷不住了,过来用头蹭着他。唯独鸾鸟好整以暇地看看他,又看看凤姐。

只听红鸟说道:“反正你都要死了,赶紧告诉我们圣果哪儿来的,回头我给你烧透点,也好早点入轮回。”

鸾鸟忍不住了,老二说道:“凤姐,你就不能再等等,没准他又死不了了呢?”红鸟表示不解。

可李云朗明白,自己被看穿了,不过既然鸾鸟不拆穿,那索性演的再投入点。于是起身缓步走到一颗大树下,背对红鸟,开始用双手刨土挖坑,边刨还边说:“想我李云朗还没找到老爹就要殒命于此,真是天不遂人愿。贼老天,你为何如此不公?”话音刚落,一道闪电劈在树上,响雷在空中串来串去。

李云朗嘀咕道:“会不会有点过了?” 于是双手合十朝天默念:“不好意思,刚才不是有意骂天,都是为了求生,您就不要与我一介凡人计较了。”说来也奇怪,那雷声当下就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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鸾鸟见他如此卖力,求生欲之强,也不打算拆穿他,反而顺水推舟,对红鸟说道:“凤姐,我看不如算了吧,咱们好歹是神鸟,如此逼迫一个将死的凡人,怕会遗人笑柄。要不咱们看看他还有什么遗愿,虽然帮不上什么忙,也好开解开解?好叫他死的不那么难受。”

红鸟没好气地说道:“真是晦气,唉,算了,要开解你去开解,我就不凑热闹了。”说完头也不回飞走了。

望着远去的红影,老大对李云朗说道:“好了,凤姐走了,可以说了吧!”

鸾鸟姐弟突然抬头看向她娘,只听他娘说道:“别装了,就你们这点小伎俩,看你们配合的不错的份上,给你们机会,老老实实说清楚,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李云朗拍了拍身上的泥土,走到姐弟中间,一五一十将洞里发生的事告诉了鸾鸟一家。

鸾鸟问道:“那,你已经有离开的打算了吗?”

李云朗摸了摸姐弟的头,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然后长叹了一声,说道:“算是吧。”神情显得无比落寞和不舍,鼻尖一阵酸楚,眼泪似要盈眶而出。

鸾鸟神念一动,一根青色羽毛漂浮到李云朗面前,说道:“这根羽毛你留着,将来可炼制成一柄宝扇,除了地狱之火,其他火焰皆可灭。就让幸儿和菁儿送你下山去吧。记得有时间就回来看看!”

李云朗朝鸾鸟道了声珍重,翻身跳上鸾幸的背,一人两鸟破空而去。

看着逐渐消失在视线的身影,鸾鸟再也忍不住流下一滴眼泪。一声叹息道:“人类真是复杂,也不知道你怎么就是和人类有缘,是不是又想起那厮?” 说这话的,正是红鸟凤姐。

鸾鸟说道:“那又怎样,我又不要修仙,现在这种生活难道不自在吗?你也不要太矫情,总是拒人千里之外,没有人会因为真情友谊受伤害。更何况,你可是神鸟。一辈子就只会喷火,也太枯燥,太辜负这悠长的岁月。”

“娃娃们都长大了,可以照顾自己了,要不咱们姐俩结伴出去游历一番?”凤姐问道。

鸾鸟惊讶地看着凤姐,说道:“这就开窍了?”

凤姐听出那话中带笑,略带尴尬地说道:“你就说去不去吧。”

鸾鸟笑道:“你都开窍了,我还能输给你?”

飞行三千多公里,终于到达最近的一处人类城市,名唤镇渊城。为了不惊到旁人,李云朗在十里外惜别姐弟俩,然后折断一根树枝,感觉自己更像流民乞丐,才徒步向着镇渊城而去。

可是当他走到城门的时候,被值守官兵拦住了,原因很简单,城里不允许有乞丐,必须有工作才能入城。这可有点为难,这不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梗吗?

这时,不远处的城墙底下人头攒动,而且越来越多的成年男人涌向那边。李云朗感到好奇,便挤进了人群中。只听有人喊道:“都不要挤,想报名的一个个排好队。身体有病的、缺胳膊少腿儿的就别排了,还有你、你、你都土埋半截子了,就不要跟着凑热闹了,回家抱孙子不好吗?女人。。。不得不说你很强壮,但我们不要女人,你也别想着乔装改扮,第一关就是全身检查。来来来啊,从我左手边开始排队,报了名,领了号就到我右手边集合等待。没给号的,就可以回家去了啊。” 一番耐心开导之后,一部分人自知无望便离开了,人群逐渐有了些空隙。

李云朗问旁边的人:“这是干什么?”

旁边一男子说道:“外地来的吧,连城主府征兵都不知道。”

李云朗问道:“是不是有钱拿?”

那人说道:“那是自然,不然这么多人挤破头要进。那可是每月两颗魂石外加一百枚朝币。每月还有两天假期可以回家。”

李云朗心中大喜,真是想什么就来什么,立刻将木棍扔到一边,擦干净脸,排到了队伍里。

等排到他的时候,那征兵的军爷说道:“号发完了啊,到此为止,都散了散了。”

李云朗一头黑线,气不打一出来,身后的人一个个都离开了。突然灵光乍现,李云朗拉住军爷的胳膊,往一边走,悄声说道:“军爷,你看能不能通融通融,我只要有吃有住,其他都孝敬军爷。”

那军爷眼睛一亮,拍了拍他肩膀,说道:“嗯,是个懂事的,有前途,你不用排队检查了,以后就跟我混吧。来,把你的名字签上去。还有,以后叫我老大,你排位十三,到营中和哥哥们同吃同住。” 递给他那名册竹简,李云朗写下自己的名字,拿了号,就跟在这老大的身边,旁人眼神中尽是羡慕嫉妒恨,各个眼光如刀枪剑戟斧钺钩叉,看得李云朗脊背凉飕飕的。

进了军营,一番称兄道弟之后,总算安顿下来。换了一身兵卒制服,配了兵器,第二天一早便开始了军训。

教官站在操练场地的中央,看着跑得稀稀拉拉的新兵,气就不打一出来,当时就骂开了:“你们这些贪吃的废物臭虫,都给老子听好了,别以为进了军营就万事大吉了,给你们一个月时间提升体能,一个月以后老子把你们扔进西边的林子里,谁她娘的能在里面待一个月还能全须全尾地出来,就可以留下来;留下来的人还要参加全体比武,排名前十的编入城主亲卫,排名第一的成为城主近卫。不过不是老子瞧不起,就凭你们要死不活、混身酸不拉几的这种烂身板,丢到林子里,妖兽吃了都要拉一个月稀。识相的麻溜地收拾行李滚蛋,不要浪费老子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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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跟拿着鞭子抽在身上一样管用,都跟打了鸡血似的,立刻斗志昂扬,拼尽全力地扛着铁枪拉着石碾跑起来。

李云朗觉得不过瘾,别人是从腰间绑一条绳拉一个石碾,他是拉两个;别人是扛着铁枪,他是张臂一手拎着一个水桶。三周后,石碾加到五个。这都得益于吃了巨蟒肉,又和鸾鸟姐弟一起的打闹的日子,筋骨体能明显强过一般人,甚至不弱于初入修行的修士。教官和城主都注意到这个身板看起来并不壮实的年轻人,从他身上看到超越常人的毅力和争强好胜之心。

在学习近身搏杀术这种军队战阵杀术的时候,李云朗却偏向于从拳到掌到指的力量训练,他要追求的是一击必杀,一力降十会。在他看来,任何花里胡哨的招式身法最终都逃不过身体接触的一瞬间,如果能以一根手指头解决的战斗,绝不使用手掌和拳头。三十天过去,他的一根食指已经可以洞穿一寸厚的石板,拳头可以打穿直径一尺的树木。看着他这种训练方法,城主对教官说道:“此子若是有合适的血修功法,以他这样的修炼方式,必能摸索出自己的武技来。你多留意留意,必要的时候,提点提点,这是个值得培养的好苗子。” 教官深表认同。

在去西门外森林试炼之前,所有人都选择了一门和武器相关的武技,唯独李云朗没有,他有匕首,可是这里没有匕首武技。教官把他单独叫过去,问为什么没有选择武技,只说没有合适的。这时,教官才取出一本册子,递给李云朗。接过一看,上面六个大字:血气搬运大法。

教官说道:“我看你平日训练,多注重自身血肉筋骨,只是不得要领,往往事倍功半。这本功法,只是一种基础的血修法门,虽然不足以让你踏上血修一途,但是对于血气的运用和肉身力量的巩固还是有不少好处的。若是再有丹药辅佐,实力提升就更快。”

李云朗抱拳行礼说道:“多谢教官相赠,属下定不忘教官教诲,勤加练习。只是不知,这丹药该如何寻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