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条子弹生产线,八路军一条子弹生产线的人才还是不缺的,相信,很快就可以达到理论上的峰值。
如此一来,每天1.5万发子弹,一年的产量就是近550万发子弹。
整个抗战,从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开始算起,一直到鬼子投降的45年9月3日,这整整八年的时间里,中国军队共消耗步机枪子弹17亿余发。
而这其中,八路军和新四军消耗的各种弹药加起来都不到五千万发。
而八路军和新四军弹药来源,主要分为四种方式:国民政府提供、从敌人处缴获,特殊渠道购买以及自给自足。
受到花生米的影响,国民政府提供的弹药十分有限,而且,自39年以后,还彻底停止供应了。
而从日军手里缴获,代价极大,而且收获一般还比较小。
首先只有成建制歼灭日军,才能大量缴获武器弹药。
可想要达到这种胜利成果需要长时间的作战,往往到了最后,日军手中的弹药同样也所剩无几了。
毕竟,不是所有的八路军部队都是六分区的部队,可以快速的打出歼灭战,从而获得大量的弹药物资的。
而想要从特殊渠道购买,那往往是既危险又不稳定。
最可靠的方式,无疑就是依靠兵工厂自给自足了。
从1938年开始,我军在各个抗日根据地上,都开始建设一些大小兵工厂,以解决军火不足的困境。
就这样,在各根据地上也是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兵工厂。
而这些兵工厂的技术自然是无法与国府的大兵工厂相比的,所制造的弹药也有限。
实际上,兵工厂建造起来都是极为困难的,只能是从战场上搜集弹壳,然后送到兵工厂重新填装火药,进而做成“二手”子弹。
就比如六分区的兵工厂,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发展,除了能够生产炸药以外,还能对子弹进行复装。
当然了,复装子弹六分区主力部队是不用的,大多数下发给了下面的民兵和游击队。
而为了搜集生产弹药所需的铜、锡等金属,各根据地也是踊跃发动群众积极性,从百姓手中回收日用品,经过加工后用于子弹制造之中。
据统计,抗战时期陕甘宁等主要军区,加上新四军等部队生产的子弹,约为780万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