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是否并案处理

法医老许摆了摆手,立刻有一名工作人员拿出来一个物证袋,里面装着一个银白色的手机。

法医老许说道:“这是在被害人尸体的口袋里发现的。经过叶辉同事的辨认,这个手机证实属于被害人叶辉。”

另一旁的顾佳佳接着老许的话,说道:“我们调查了叶辉主编在遇害当晚的所有通话信息。当晚,他只是和家人有过两次电话联系,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的异常通话记录,也没有任何可疑的信息发送。

我们还调查了叶辉主编办公室的座机电话。当晚一共有3个通话记录,但这3个通话记录都是与相关业务单位之间的商务电话。这里面也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

谢思雨思索了片刻,讲道,“在上一起案件,也就是行李箱碎尸案谋杀案中,被害人陈雪婷是在1月11日晚上失踪的,而叶辉主编是在1月12日凌晨3点前遇害的。这一点是根据夏副主编收到的信息推断的。

两起案件在时间线上如此的接近,我认为不是简单的巧合,我建议将这两起案件并案处理。“

对于谢思雨的提议,顾佳佳立刻给出了反驳:“在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许多凶杀案发生。不能因为时间上的接近,就将这些案件并案处理。而且,这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法有着明显不同。在第一起谋杀案中,凶手将被害人切割成了整齐的尸块放进行李箱中,这是凶手的标志性作案手法。

正如谢医生之前推理无名头颅案件时所得出的结论:犯罪嫌疑人一旦采取仪式感极强的犯罪手法时,往往具有作案手法的连贯性。

而在这一起案件中,凶手的作案手法明显不同。他采用的是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将被害人杀死,然后将被害人的尸体丢进了楼顶的水箱当中。

鉴于两起案件作案手法的不同,再加上陈雪婷被害案的线索都指向了嫌疑人江浩。江浩又与叶辉主编之间没有任何的瓜葛。

所以,我觉得没有必要将两起案件并案处理。那样只会引来不必要的社会恐慌情绪。”

顾佳佳的提议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赞意。因为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实在是相差太大了,再加上警方在处理案件的时候,除了要考虑案件本身之外,还要考虑到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