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看看你朋友的稿子,我只刊印具有商业价值的书。”
“那是自然。”
书商也是商人,不会做赔本的买卖。
巴特利特拿出一个烟斗,不紧不慢装上烟丝,点上火。
程宇把阿芙拉初稿第一卷拿出来,给巴特利特看。
翘着二郎腿,巴特利特嘴里叼着烟斗,一边吞云吐雾,一边认真审阅稿子。
房间里很快充满二手烟味道。
米娜凑到程宇耳边,小声询问,“程宇,他把烟雾吸进身体里,从鼻子里喷出来,不会呛吗?”
“习惯了就不会。”
第一次吸烟会觉得很呛,但多吸几次,神经被尼古丁麻痹,就不会觉得呛了。
“好有意思,我可以学吗?”
眼神中闪动着兴奋,米娜想着下次回到银狼族,给银狼族的小朋友们表演鼻孔喷烟的绝技,肯定会很受小朋友喜欢。
“学个锤子,不准学。”
自己的犬系女友好像不太聪明的亚子,学什么不好,居然想学抽烟。
程宇可不想米娜变成老烟枪,一嘴的烟味儿。
“好吧。”
见程宇如此坚决地反对,米娜只能对这项吞云吐雾的新技能敬而远之。
半个小时过去,巴特利特审阅完《我在血族当女王那些年》第一卷,忍不住拍案称奇,“先生,你这位朋友写的血族小说实在是太棒了,她对当血族女王的心理描写之细致,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就好像我也当上了血族女王一样。”
这本书是血族的鲜血女王阿芙拉写的,能不细致吗?
程宇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本盗墓小说,是一个盗墓贼写的,各种工具,盗过哪个古墓,怎么寻找古墓,写得清清楚楚。
通过写小说,盗墓贼成功把自己送进了局子。
“这本书很有潜力,我先帮你刊印一万册,销量好再加印。”巴特利特笑道。
“利润怎么分配?”程宇问。
“按照行业里的规矩,都是对半分。”
“行,对半分就对半分。”
巴特利特去房间里拿出两份合同。
“这两份合同,你拿回去给你朋友看一下,如果她同意,就在右下角签个字,按个手印。”
“不用她签,我签就行了,赚了钱给我。”
“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