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姆斯是一个典型的不列颠乡村,赭石色的砖石外墙透着岁月的斑驳,两层的尖顶小屋,墙边随处可见一串串蓝紫色的飞燕草,各色天竺葵、薰衣草。草坪浓绿,花园中生活着各种小生物,杨衣时常听见鸟鸣虫叫。
一切都显得静谧又安宁。
杨衣喜欢这样的环境,如果有一天退休了,她说不定会参考这种氛围来布置自己的小屋和院子。
来到这里已经三天了,第一天她在昏迷中,第二天她在床上躺了一天,脑子一片混乱,第三天,她被叽叽喳喳的鸟叫醒了,两只憨态可掬的小胖鸟落在窗台上,正在啄食食盘里的谷粒。
好久没有如此野趣盎然又悠闲的时刻了,她从惊梦中醒来,入目是这样一副可爱的情景,沉滞的心一下平静下来,嘴角露出一个微微的笑。
两只毛茸茸的小家伙一会儿啄几下谷粒,一会儿叽喳交流,忽地张开灰黄色的翅膀飞走了。
杨衣怅然若失,平静的心绪也由此飞走了,担忧和茫然又一次涌上心头。
她晃了晃脑袋,摇走烦乱的思绪,去了一趟卫生间,顺便看看自己如今的模样。
她身上穿着一套老式的衣服,很简洁,黑色宽松的裤子,白色的针织套衫,很宽大,在她身上显得松松垮垮的。这应该是米兰达的衣服。
镜中自己的模样有点陌生,又有点熟悉。
当时情况太紧急,她变化时想到的唯一参照人物是张宁宁,她只有这么一个关系较好的同性朋友。镜中的脸只有3像自己,7分像张宁宁了——如果把两人的基因混合,或许造出来的人就是这副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