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秣好似懂了点什么:“这部短篇的内容……不会跟《迷失的乐章》是?”
“嗯,他们很相似。”邹晏知道:“当年我也挺意外的,就做了个调色盘。发现改动部分仅仅占比15%,剩下的基本照搬。甚至其中一个小角色的名字。”
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毕竟当时那篇不火的短篇本也没有几个人看过,没有人能判定黎砚抄袭的事实。
而且已经过了那么久,说不定《迷失的乐章》火的那会儿那名原创作者也看到了,但他人微言轻,多半没辙。
有时候一个网站为了利益最大化,是可以无限包容头部作者的,例如:不要脸的将抄/袭狗狡辩成融/梗。
事到如今那本短篇更是连书的后台都删了,笔名注销,再无从查起。
黎砚那个人行事风格一向稳妥,他的自尊心是不可能让人知道自己不完美的那一面的。或许是他用了些手段威胁了原作者,也或许……是给了对方一大笔钱作为封口费。
形成了双方都满意的结果,就当是他将这脑洞买了下来,再经过雕琢变成了自己的产物。
悬疑类作者主要靠的就是自身的见闻与脑洞吃饭,这是他们与生俱来的天赋,更是致命的弱点。
例如其他类型的作者暂时想不到新书的方向,还可以靠一个经久不衰的大纲框架套公式,结合自身累积的名气,混口饭吃并不算难。
但悬疑类作者一旦止步了开文的频率,脑洞的天赋就会以成倍的速度流失。就好似脑子里突然生了锈,手伸不进去擦不到,却总是能隐隐闻到那恶心的味道。
“他抄不抄袭我不关心,但靠这种方式火起来……在书店里总能看到他的书跟我的摆在一起,也挺膈应人的。”
邹晏知并不把名誉看的那么重,没有灵感的时候他宁愿封笔不写,也不愿抄袭苟同。即便代价是渐渐被新人取代,被读者遗忘。
“所以秣秣,于公于私我都不希望你与黎砚扯上瓜葛。”邹晏知抓着司秣的手坐起来,嗓音沉了几分:
“他能火一时是他幸运,但他没有火一世的本事。现在捧的多高日后就会摔得多惨,如果你签了他,注定是要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