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何谓修仙?

醉于盛世 薄荷泡酒 3678 字 2个月前

“哎,哎……这,唉,那俺就替大家先谢过仙师了!”,王老汉心里有一丝愧疚,但他真的已经没有办法了,村里面那些一起上山的炼体境年轻人也很难获得这些药材。

这样下去,错过了雨季,今年收成不好,不知道多少人家又要省吃俭用了。

皇朝这几年不知道又在折腾什么,粮税涨了近三成!

将这些念头压下,酒足饭饱后,王老汉不敢再让顾盛酩收拾碗筷,将对方赶到内屋。

“仙师,只有一张草席,将就一下吧”

“无妨,我要修炼,在这里打坐就好”,顾盛酩哪能不知道这小老头的心思,但他也知道仙凡有别,有些观点是扎根于观念之中的,他也不会愚蠢到想去改变。

修仙者就是修仙者,凡人就是凡人,前者注定高于后者,若非这样,谁还去修仙?就图那长生?荒谬!

无论种族,修仙者,皆受天地灵气之眷顾,自然比无法沟通元灵之力的凡俗之生灵更有优势。

我们付出的多,我们享有的理应更多,这是至简的道理,狗屁的仙凡平等。

古往今来,修仙者为凡俗之人做的事太多太多了,哪怕皇朝都是修仙者建立的,一方面为了钱权名利,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管教这些凡民。

话又说回来,顾盛酩出手相救,是因为他上辈子的教育不允许他见死不救,这是上个世界留下的烙印,为善是他的国家与社会教他的。

也是因为他现在确实有能力帮助,更何况,借了老汉的屋子避雨,收集到了情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并无不妥。

思绪万千中,顾盛酩渐渐入定,这些想法也化作烟云消散。

王老汉收拾好东西,看到对方一动不动犹如老僧入定,便轻手轻脚躺到草席上——对方不睡草席是客气,他要是不睡那就是找不自在,年纪大了,又劳累一天,可经不起折腾。

外头雨势变大,倒也不吵,与修仙者共处一室王老汉也不觉紧张,除去一些低阶邪修和妖兽还会对凡人感兴趣,那些高阶邪修还看不上他们。

……

翌日,天朗气清,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味道,让人不由得想啃一嘴泥巴。

顾盛酩早早起来,在屋外吐纳,小说里都说紫气东来,有助于修炼,不是还有某位神王练了什么紫极什么瞳的。

但顾盛酩感悟了五六年,啥也没有发生,倒是晒太阳挺舒服的。

他晒了一会儿,王老汉也起了,从昨晚接雨水的桶里打了一盆水,洗洗脸,看到顾盛酩在远处盘腿坐着,他又回屋收拾东西。

破破烂烂的口袋里装着不少赤草和黄藤,也有两颗干瘪的牛眼果,这是成熟后掉下的,药效已经没了八成,但聊胜于无。

至于那妖兽血,他一把老骨头了,要是敢去找妖兽,说不定妖兽会告他讹诈。

王老汉将口袋包好,放入背篓里,又装了一些水,将木屋门关上,也不锁,朝顾盛酩走去。

“仙师,沿着这山路往下,第一个路口右转,看到竹林后继续走,行过石桥就是俺们村子,十几里路。”

顾盛酩点了点头,看着对方沿着陡峭的山路踉踉跄跄下山了,才起身伸伸懒腰,打了个哈欠。

一步踏出,灵识扩散,周围的一草一木浮现在脑海中。

顾盛酩开始收集灵药,顺便猎杀妖兽……

傍晚。

古朴石桥上走来一个白衣少年,他看了看远处的灯火,感慨道:

小主,

“总算找到了”

是的,这个小路痴又迷路了,也不怪他,要怪就怪路口是三个岔路,一左一右,中间还有一条,小笨蛋秉承着最右才是右的原则,成功走到了一处悬崖下……

哦,也不算一无所获,至少收获了不少牛眼果。

要说他也才炼气境,并不能御气飞行,但他有灵剑啊!

唰唰唰几下就砍下一堆。

顾盛酩行过石桥,几个小屁孩看到来人纷纷驻足,个子高的那个男孩想起王老汉叮嘱的话,兴奋地跑到顾盛酩跟前。

“您,您就是仙师吗!”

“算是吧,王大叔家在哪?”

“真的是仙师啊!好年轻!好好看!”,一个小不点也跑到他身前。

另一边,一个青年扛着锄头朝他们喊:“王狗蛋!你娘正提着竹鞭满村子找你!”

“你又想骗我!”,被唤作王狗蛋的小孩抬手擦了擦鼻涕,朝身后的青年喊道。

“嘿,你不信算,到时候吃油条子可别找我哭”,王大治刚想走就看到一抹耀眼的白色,不像是普通人穿得起的那种白。

“哎?来客人了?”

顾盛酩也不急,他缓缓朝前走去,那几个小屁孩欢快地跟在他身后,也不碰他。

王大治看清了来人,看对方的气质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斟酌一下,问道:

“不知小哥来此作甚?”

“寻王大叔,或许叫王老汉你们更清楚”

“今早从山上回来那个王老汉?”

“如果没有其他王老汉今早回来,那应该是他”。

王大治觉得这人说话挺有意思的,嘿嘿一笑,说道:

“正巧,我是他儿子,跟我来吧。”

“多谢。”

顾盛酩跟上对方,他能从王大治身上感受到一股微弱的气血之力,炼体境三重。

几个小孩还跟着,突然,王狗蛋脸色一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远,鞋子都跑掉了一只。

顾盛酩疑惑看去,只见一个气势汹汹的妇女手提竹鞭朝王狗蛋吼道:

“你丫嘞长本事噻!有能耐了哈!给老娘嘞梳子掰断喽,有种你丫嘞今晚嫑回家干饭,王八龟孙子嘞!”

“你看你看,王狗蛋,我都和你说了,你娘找你,你不听哈哈哈哈”。

王大治笑了好一会儿才收声,和顾盛酩说道:

“狗蛋命不好,和他娘相依为命,偏偏又闹腾,但也还算听话,不过这回我看是肯定要挨打了,那梳子我记得是当年王叔给她的定情之物。”

顾盛酩点了点头,他觉得这样挺好的,至少这个家没有冷清,热闹点也好。

到了村子里,各家各户都准备或已经吃着晚饭,看到王大治都热情招呼,王大治哈哈笑道:

“不了不了,嫂子你们吃,家里有客人”

“你身后那个小伙?喊进来一起吃啊!”

顾盛酩笑笑没说话,这种氛围,仿佛回到杏花村,心里暖暖的。

——此行也算意外收获,不亏。

很快,两人来到一户人家门前,一个老婆子正在院子里打扫尘埃,今早老汉回来就说今天有客人来,还是个仙师。

看到王大治,老婆子喊道:

“大治,快去烧火,把菜热一下,待会儿有……”